第144章 趁大好春光 (第2/2页)
傅霁川心头一颤。
他十七岁中状元。散朝之后,内阁首辅走过来拍了拍他的肩膀,说了一句——虎父无犬子。
他当时笑了笑,什么都没说。
可那天夜里,他一个人在书房的窗前坐了很久。
他不是那个人的儿子。
他是被侯府养大的孩子。
他的骑射是老侯爷教的,握着他的手,一箭一箭地射进靶心。
他的字是老夫人教的,她坐在他旁边,把着他的手一笔一笔的临摹。
他第一次骑马摔下来,是大哥把他背回来的,一路骂他不当心,又一路问他疼不疼。
他在侯府是感受到爱的。
老夫人捧着他的脸,拇指一下一下地抚着他的颧骨。
“母亲喜欢了你那么多年,而且越来越喜欢。
三岁那个粉雕玉琢、说我会乖的小娃娃,我喜欢;
六岁跪在灵堂前哭得浑身发抖,却还记得要给母亲端一碗热茶的霁川,我喜欢;
十七岁连中三元、名动京城的状元郎,我喜欢;
二十三岁手握重权、却依然会每天来我院里晨昏定醒的大理寺少卿,我也喜欢。”
“你是一个,越了解,就会让人越心疼、越喜欢的人。你值得这世上最好的一切,值得被爱。你也拥有爱人的能力,知道吗?”
傅霁川的睫毛剧烈地颤了颤。
一滴眼泪,从他右眼的眼角滑了下来。
它静静地淌过他的颧骨,沿着他棱角分明的下颌线,一路坠落,消失在母亲的衣襟上。
像一场蓄了二十年的雨,终于落下了第一滴。
老夫人感觉到了手掌那一点湿热。
她抬起他的头,用指腹轻轻擦去了他脸上那道泪痕,动作自然得像是在做一件每天都做的小事。
“母亲。”
“嗯。”
“我怕。”
老夫人的手停住了。
傅霁川哑声开口:
“我怕她真的是我的天命。我怕我认了天命,我会克她,她会变成下一个——下一个我留不住的人。”
“可我又怕她不是。如果她不是天命——那我还有什么理由,伸手呢?”
老夫人看着他通红的眼眶,忽然笑了。那笑意里有泪,有心酸,也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温柔。
“傻孩子,爱就是理由啊。至于留不留得住,那不是应该够住之后,才考虑的问题吗?不要替她做决定,那是她要渡的劫,你喜欢的姑娘,难道你不想亲手护着吗?”
他愣在那里,像被什么击中了。
爱就是理由。
爱是他想靠近她、想护着她、想和她共度余生的那点心念。
那点心念,就是理由。
“霁川,”老夫人的声音恢复了平静,却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笃定与力量,
“你若总觉得自己没有福气,那便试试,你的勇气。”
沉水香烧到了尽头,最后一缕青烟在空气中扭动了一下,散开了。
厅内安静得能听见窗外早莺的啼鸣,一声一声,清脆而响亮,像是在催着什么。
傅霁川微微点了点头。
老夫人松开他,退后一步,上下打量了他一眼。
晨光从窗棂的缝隙里漏进来,落在他鸦青色的衣袍上,将他整个人镀上了一层薄薄的金色。
“好了,”老夫人的声音恢复了平日里的爽利,像是方才什么都没有发生过,“走吧,趁大好春光。”